杭州出口名牌認定辦法及評分細則
資政知識產權
為深入實施出口品牌戰略,加快轉變外貿增長方式,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的實施意見》(杭政〔2015〕36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杭州出口名牌”認定辦法。
一、認定原則
以“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以企業為主體,以培育和發展國際知名品牌為目標,落實我市新興產業倍增計劃和傳統產業升級計劃,引導企業重視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和可持續發展,加快轉變外貿發展方式,著力提升出口名牌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二、組織管理
市商務局負責統一組織實施杭州市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名牌認定工作,各區、縣(市)商務局負責組織所轄企業申報和初審工作。建立由杭州海關、國家外匯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市商務局、經濟和信息化局、科學技術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組成的杭州市出口名牌評審小組。
三、認定程序
(一)組織申報。各區、縣(市)商務主管部門對轄區內企業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二)資格審核。市商務局向杭州市出口名牌評審小組成員單位函告申報企業名單和提供申報企業通過第三方證明或公證的各類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并征求意見,確認符合資格條件企業初選名單。
(三)資料評審。由杭州市出口名牌評審小組按評審指標對進入初選名單的企業進行審核、打分、認定。其他申報企業根據得分排序,綜合考慮行業特點、地區差別、企業類型等因素進入公示企業名單。
(四)公示發布。市商務局通過局官方網站公示擬入選名單。公示期滿后,正式發布“杭州出口名牌”企業名單。
四、資格條件
1、申報企業在杭州市內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
2、經營狀況良好,凈資產為正。
3、上年度自營出口額不低于500萬美元,農產品等受國家扶持的類別上年度自營出口額不低于200萬美元。
4、通過國際通行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5、申請企業對申報類別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在中國境內和出口所在國和地區均已注冊(擁有所有權)。
6、符合國家安全、環保、知識產權、社會責任等法律法規,近三年來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以上資格條件有一項不達標即不得參評。
五、評審指標及評分標準
對符合資格條件的企業,按下列評審指標打分,滿分為120分。
(一)研發創新能力(20分)
1、擁有專利(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須在申報類別商品范圍內)情況。每項發明專利得1分,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得0.5分。
2、獲得科技進步獎(包括國家級、省級)情況。獲得國家級科技進步獎得10分、省級8分。
3、參與制定或修訂產品(技術)標準情況。每參與一項國際標準制修訂得5分,一項國家標準制修訂得3分,一項行業標準制修訂得1分。
4、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情況。獲得認定得10分。
以上各項得分可累計,最多不超過20分。
(二)獲得國際通行認證情況(15分)
1、國際通行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ISO9000系列)、環境管理體系認證(ISO14000系列)、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OHSAS18000系列)、社會責任標準(SA8000)。通過一項得4分。
2、國際通行的面向企業的行業認證:Oeko-Tex Standard 100生態紡織品認證、HACCP食品生產企業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管理體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ISO/TS16949或IATF16949汽車行業質量體系、ISO13485醫療器械質量管理體系認證、CGMP動態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英國零售商協會BRC認證等。通過一項認證得4分。
3、國際通行的面向產品或生產線的行業認證標準:歐盟CE、EMC、ROHS、PAHS、REACH認證、美國UL、UPC、FDA、ETL、FCC認證、美國藥典認證USP、加拿大CSA、CETL認證、澳大利亞WATERMARK、TGA、SAA認證、RCM認證、歐洲藥典適用性認證COS、德國GS、TUV認證、英國BSI認證、日本藥品和醫療器械管理局認證PMDA、日本藥物主文檔認證JDMF、日本PSE認證、WHO PQ認證、Halal認證、Kosher認證,IECEE CB認證。通過一項得1分,同個產品或生產線通過多項認證累計不超過3分,總分累計不超過10分。
以上各項得分可累計,最多不超過15分。
(三)市場認可(35分)
上年度企業出口額、自主品牌出口占比以及企業出口額在全國同行業中排名的情況。
1、企業上年度自營出口額達到資格條件第3項規定標準得10分,每增加100萬美元加1分。此項累計不超過25分;
2、自主品牌出口占企業總出口額10%得5分,每增加一個百分點得1分,累計不超過10分;
3、申報類別商品上年度出口額在全國、全省同行業中排名情況。全國排名進前五,得5分;全省排名進前三,得3分,累計不超過5分;
4、企業上年度銷售額達到5000萬元人民幣得2分,每增加3000萬元加1分。累計不超過5分。
以上各項得分可累計,最多不超過35分。
(四)品牌建設及全球推廣(30分)
1、海外(中國關境外)商標注冊(商標注冊范圍須涵蓋申報類別商品)情況。每在海外一個國家(或地區)注冊商標的得2分;同一國家(地區)不同類別商標得2分;收購境外商標每收購一個3分;獲歐盟及馬德里多國商標注冊得10分。累計不超過15分。
2、廣交會、境外自辦展參展情況。上年度獲得入駐廣交會品牌展區一個得2分,參加市商務局主辦的境外自辦展一個得1分。累計不超過5分。
3、海外(中國關境外)設立機構情況。設立營銷機構、海外展示中心、公共海外倉、分撥中心及售后服務站的,每設立一個得1分。設立研發中心、生產基地的,每設立一個得2分。累計不超過5分。
4、上年度申報品牌在境外通過電視、紙媒、戶外廣告、網絡、活動等形式進行宣傳。每通過一種媒介宣傳得1分。累計不超過5分。
5、信息系統情況。登錄市商務局品牌建設管理系統,填報企業及品牌信息的,得2分。
以上各項得分可累計,最多不超過30分。
(五)信用體系(10分)
獲得海關、稅務、市場監管、外匯管理等各類信用評級情況。
1、海關信用等級:海關高級認證企業5分、一般認證企業3分;
2、納稅信用等級:分A、B、M、C、D五級(M級為新辦企業),A級5分、B級3分、M級0分、C級0分、D級取消參評資格;
3、市場監管信用等級:省級信用管理示范企業5分、市級信用管理示范企業3分。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AAA級5分、AA級3分。此項累計不超過5分。
4、外匯管理分類等級:出口企業貨物貿易外匯A類企業,5分;B和C類企業,不具有參評資格。
以上各項得分可累計,最多不超過10分。
(六)社會評價(10分)
獲得市級及以上權威機構頒發榮譽稱號(有覆蓋范圍的,應包括申報類別商品,在有效期內)的情況。曾獲得國家部委級榮譽稱號得10分,獲得一個省級榮譽稱號得5分,獲得一個市級榮譽稱號得3分。同項不同級得分按最高取分不重復計算。不同項得分可以累計,但最多不超過10分。
稱號項目類別:名牌產品、省級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省級專利示范企業、省級信用管理示范企業、名牌農產品、浙江制造、出口名優特產品、‘品質浙貨’出口領軍企業。國家部委級頒發機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原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原國家知識產權局)、農業農村部(原農業部)。省級頒發機構:省市場監管局(原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知識產權局、省食藥監局)、省農業廳、省商務廳。市級頒發機構:市商務局、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原市工商局、市質監局)。
(七)部門處罰(扣分項)
受到海關、稅務、市場監管(含原工商、質監、知識產權)、外匯檢查部門處罰的,根據各部門規定扣分。情節嚴重的,一票否決。
六、監督管理
“杭州出口名牌”有效期為三年,為保持名牌的先進性和代表性,市商務局將會同市有關部門加強監督管理。已獲“杭州出口名牌”稱號的企業發生質量、安全、環保等責任事故,將撤銷其稱號。存在虛假申報、嚴重失信或有其他嚴重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企業,撤銷其稱號,五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的申報。
注1:面向企業的行業認證: Oeko-Tex Standard 100生態紡織品認證、HACCP食品生產企業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管理體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ISO/TS16949或IATF16949汽車行業質量體系、ISO13485醫療器械質量管理體系認證、CGMP動態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英國零售商協會BRC認證等。 注2:面向產品或生產線的行業認證標準:歐盟CE、EMC、ROHS、PAHS、REACH認證、美國UL、UPC、FDA、ETL、FCC認證、美國藥典認證USP、加拿大CSA、CETL認證、澳大利亞WATERMARK、TGA、SAA認證、RCM認證、歐洲藥典適用性認證COS、德國GS、TUV認證、英國BSI認證、日本藥品和醫療器械管理局認證PMDA、日本藥物主文檔認證JDMF、日本PSE認證、WHO PQ認證、Halal認證、Kosher認證,IECEE CB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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